4月份組織員工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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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一個方框一個才。團隊,是人才的集合;團隊,是能力的互補。一個成功的團隊,沒有失敗的人,一個失敗的團隊,沒有一個成功的人。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4月份組織員工作手冊,供大家參考學習。

4月份組織員工作手冊

4月份組織員工作手冊【篇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guī)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主要介紹本公司主要發(fā)展方向,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向等)。

第3條、公司機構(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等)。

第4條、本規(guī)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員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和職業(yè)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guī)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yè)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yè)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yè)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yǎng)員工的職業(yè)自豪感和職業(yè)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yè)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tǒng)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xù)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guī)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23條、員工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規(guī)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xù)至醫(y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guī)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xù)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

第25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

第26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xù)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fā)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fā)。不滿半年的發(fā)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7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guī)定。

第28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1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jié)3天、五一節(jié)3天、國慶節(jié)3天。

第32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jié)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3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4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第35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36條、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7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8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fā)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fā)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9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fā)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0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fā)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1條、員工醫(y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2條、員工醫(y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fā)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3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依公司規(guī)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zhí)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44條、員工依法享受節(jié)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fā)放工資。

第45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fā)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guī)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fā)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減發(fā)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fā)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fā)的工資。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6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7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wèi)生與勞動保護

第48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yè)危害作業(yè)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49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1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guī)定。

第六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2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y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xù)。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xù)假、補假手續(xù)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fā)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53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yè)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qū),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yè)樂業(yè),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yǎng)成良好、健康的衛(wèi)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jié)支,開源節(jié)流,節(jié)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yè)秘密。

第54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guī)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yǎng)、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guī)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wèi)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yè)。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七章、獎勵與懲罰

第55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yōu)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fā)獎金五種。

第56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guī)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57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fā)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zhí)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fā)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58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guī)廠紀,公司對違規(guī)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59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qū)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guī)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qū)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guī)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qū)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tài)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60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61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guī)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yè)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jié)相當的情形的。

第62條、員工違規(guī)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guī)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與競業(yè)限制

第63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yè)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64條、本規(guī)定所稱的商業(yè)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guī)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65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66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yè)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67條、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yè)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yè)秘密。

第68條、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70條、員工發(fā)現公司商業(yè)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yè)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1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guī)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2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yè)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guī)定。

第73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yè)。

第74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yè)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yè)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yè)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yè)的具體范圍、競業(yè)限制期、競業(yè)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yè)限制協議》的規(guī)定。競業(yè)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 3年,競業(yè)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九章、宿舍與食堂管理

第75條、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76條、保持宿舍清潔衛(wèi)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77條、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78條、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79條、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時準時熄燈。 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0條、伙房作業(yè)人員必須講究衛(wèi)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墻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干凈。

第81條、伙房作業(yè)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盡量公平均勻。

第82條、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準,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83條、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嘩。 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伙房打飯、盛菜。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84條、愛護公物,講究衛(wèi)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85條、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煙、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十章、附則

第86條、本規(guī)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guī)定,規(guī)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87條、本規(guī)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具體化,本規(guī)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88條、本規(guī)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guī)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89條、本規(guī)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通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布。

全體員工閱讀后簽名,并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90條、本規(guī)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4月份組織員工作手冊【篇2】

一、人事資料

員工須將以下個人變更事項報知人事部門:

1、更改居住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家庭人員變更;

二、個人儀表

員工應在工作中保持衣著整潔。男性員工不可留須,頭發(fā)應常修剪,發(fā)腳長度以不蓋及耳部與衣領為宜。女員工之發(fā)型與化妝保持清雅。酒店女員工飾物限于手表、一枚訂婚戒或結婚戒及耳釘。

三、銘牌

酒店將發(fā)給每個員工銘牌一枚,員工在酒店工作期間應佩帶于胸前。如有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報告人事部,并辦理補領手續(xù),費用為人民幣十五元。

四、更衣柜

1、酒店將安排每個員工更衣柜一只,以作更衣使用;

2、員工須經常保持更衣柜清潔整齊;

3、員工應將更衣柜上鎖,酒店不負責任何財物之損失的賠償;

4、員工不得在更衣柜貯藏飲料、食物及貴重物品;

5、員工應使用酒店發(fā)給的更衣柜鎖,不得私自換用自己的鎖或加鎖;

6、員工不得私自相互調換更衣柜;

7、員工不得在更衣柜內放置易燃危險品;

8、酒店管理人員將不定期連同保安人員檢查更衣柜;

五、制服

1、酒店將按照員工之工種發(fā)給其制服;

2、員工不得穿著制服出酒店;

3、員工應在崗前或下崗后更換制服,不得在崗位工作時間內更換制服;

4、員工應按要求定期更換制服,應保持制服整潔;

5、員工制服脫線,應及時縫補,損壞制服,按價賠償。

六、酒店設施

酒店員工在上班期間,不得使用賓客衛(wèi)生間。

七、員工簽到、簽退

1、各酒店除總經理以外,所有員工均需在上下班時間,執(zhí)行簽到、簽退手續(xù);

2、代人或托人簽到、簽退者,均屬違犯店規(guī),將受嚴重處分;

3、因公未能及時簽到、簽退者,應及時與值班經理簽名確認。

八、值班時間表

1、酒店員工必須按照酒店編制的'時間表當值,不得擅自調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2、值班經理以下人員調班須征得值班經理同意,值班經理以上人員調班須征得總經理同意。

九、事假申請

1、員工如無充分理由,不能無故請事假;

2、員工如有事需請事假,應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獲準后方可休假;

3、請事假期間作無薪處理。

十、無故缺勤

員工未經批準而缺勤或擅離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十一、員工餐廳

1、員工應按企業(yè)之安排,在指定的時間和餐廳用餐;

2、員工在工作時間享有每日一正一副免費膳食供應。

十二、保安檢查

1、員工上下班必須從指定之通道進出;

2、酒店授權保安人員有權檢查員工手袋及包裹,員工應接受檢查;

3、員工攜帶私人物品進酒店應在值勤保安人員處登記;

4、員工攜帶私人物品或非私人物品離開酒店時,應出具由總經理簽署的出店證明,并交保安人員驗證。

十三、私人財物

員工有責任保管好個人的財物。貴重物品不宜帶進工作場所,倘有任何損失,企業(yè)恕不負責。

十四、拾遺

1、員工在工作場所范圍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立即送交上級;

2、員工在酒店范圍內若有私人物品遺失,應立即向上級和保安報告。

十五、維護聲譽及愛護酒店財物

1、員工不得擅用企業(yè)名義在外從事任何活動;

2、員工應注意在社會上的言行舉止,以免損壞企業(yè)之聲譽;

3、員工必須愛護企業(yè)之財物,不得故意損壞或偷拿。

十六、吸煙

員工應在指定地點吸煙。

十七、通告

1、企業(yè)各類通告及指示將張貼于“員工告示欄”內;

2、員工未經授權不得在企業(yè)內張貼任何告示;

3、員工未經授權不得擅自更改任何通告。

十八、離職手續(xù)

1、凡離職員工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手續(xù),交還企業(yè)發(fā)給的有關證件及物品;

2、員工如丟失有關證件或物品,應按價賠償;

3、員工如不交回有關證件及物品,未按規(guī)定退賠有關費用,企業(yè)將拒絕發(fā)給有關離職證明并保留其法律上的追索權利。

4月份組織員工作手冊【篇3】

一、員工錄用:公司一律實行招聘制

1、凡愿意到公司應聘的員工,按照公司要求辦理應聘手續(xù),通過公司的考試確定是否被錄用。

2、錄用員工均實行試用制,試用一到三個月。

3、試用期內店經理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確定定級時間。員工定級后的工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zhí)行。

二、解聘因下列原因公司可以解聘員工

1、受聘人業(yè)務水平差,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

2、違反公司制度經批評后仍不改正的

3、因公司崗位設置的變化不在需要本崗位的'

4、受聘人長期請假的

5、曠工的

6、因身體狀況不適易崗位要求的

7、其他違反國家不法律法規(guī)的

8、員工被解聘后在三日辦理解聘手續(xù)。

三、工作時間:

公司屬于餐飲行業(yè),節(jié)假日在國家規(guī)定的休假范圍內,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安排。

四、考勤:

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因公、因私、因病

假必須按照公司的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凡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缺勤、遲到等都將受到處分。

五、調職與晉升:

公司可根據員工工作表現或崗位需要晉升或調整員工工作,調整后的待遇按所在崗位或工種的工資標準執(zhí)行。員工被晉升后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將其降職或免職。

六、離職: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可以提出辭職。

1、試用期內提出離職,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主管

2、正式員工辭職,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主管。

七、遲退或開除:

違反公司人事管理條例第四章第7條將被解聘,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第六章被除名,被除名的人員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八、工資:

公司按照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根據經營效益和員工的貢獻大小進行工資分配。具體細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實施。

九、發(fā)展趨勢(優(yōu)秀3個月--標兵4個月—勞模6個月—功勛)

其它:會計、出納、人事、拓展開發(fā)部、后勤。

十、工資結構:

(1)基本工資加分紅(各店純利潤的3.5%-5%,按級別分配)

基本工資1200

二級工資1280

一級工資1320+工齡+分紅

優(yōu)秀員工1320+工齡+180+分紅

標兵員工1320+工齡+280+分紅

勞模1320+工齡+380+分紅

功勛1320+工齡+600+分紅

備注:級別分為兩個級別領班、標兵以下為一個級別。大堂、勞模以上為一個級別。因基層員工較多,設特殊崗位人員崗位工資領班、大堂、經理、財務、技工、收銀吧各不等。

(2)工齡工資全體員工評比:

滿一年員工40元/月獎休3天

滿兩年員工80元/月獎休4天(封頂)

滿三四年員工120元/月獎休4天

滿五年員工160元/月獎休4天(全封頂)

年終分紅:依據每月的級別分紅,年終全員參加分紅待遇。

(3)企業(yè)組織結構創(chuàng)始人持80%的股權,各店大堂勞模以上的人員

共持20%股權,(個區(qū)域分配不同)

4月份組織員工作手冊【篇4】

為了創(chuàng)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guī)章制定,望每一位員工都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qū)內的衛(wèi)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四、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huán)境和車間環(huán)境的安靜有序。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七、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員工服務態(tài)度:使用標準的專業(yè)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九、電話接聽:遵守電話使用規(guī)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

4月份組織員工作手冊【篇5】

一、成立員工行為規(guī)范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物流控股公司員工行為規(guī)范考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事務部。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在職職工。

三、檢查內容

根據員工行為規(guī)范內容檢查相關事項。(附:員工行為規(guī)范)

四、處罰標準

員工行為規(guī)范考核工作小組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對抽查中發(fā)現的不符合員工行為規(guī)范的現象考核如下:

1、職工工作時間遲到早退3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50元,遲到早退30分鐘至6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曠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資,2天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資,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資。

2、上班脫崗、竄崗、睡崗、私自外出、玩游戲、上網炒股、因私網購、觀看與工作無關娛樂視頻、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guī)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季度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3、上班期間飲酒、打架斗毆,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4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guī)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當季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4、因未關好門窗、未關掉電源、辦公室未鎖門等,但未造成損失的,發(fā)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若無法確認當事人的由部門承擔相應責任)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根據損失情況予以賠償。

5、因公外出時,無故造成通訊不暢,未造成損失但影響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還應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6、因接待來客、電話禮儀、語言交流、名片遞接不規(guī)范,被客戶投訴,經查實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對公司產生損失、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7、因電腦使用不當,電子郵件使用不當,文件管理不當,記錄、證據等保存不當,造成公司文件時間延誤、信息泄密等,發(fā)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8、不按規(guī)定時間就餐,不文明就餐,影響公司形象的,發(fā)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并進行嚴肅處理,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9、在上班時間、公司開展集體活動等場合,職工未按公司要求著裝的,一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0、無故不參加會議或者培訓,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讓他人代簽到,或者遲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手機鈴聲未關閉、會場接聽電話、隨意進出會場、會議中喧嘩影響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1、在禁煙場所抽煙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2、職工如有以下行為,進行待崗處理:

(1)在公司范圍內競爭未能上崗、不參加競爭上崗或參加競爭上崗后評比不合格的職工,按待崗處理,待崗時間直到競爭上崗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從工作分配,無理取鬧,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待崗1—3個月。

(3)經有關部門查實,有其它違法亂紀行為不夠刑事處理的或被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待崗6—9個月。

(4)不按組織程序反映問題或違反《江蘇省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組織群眾上訪的,待崗1—3個月。

(5)當班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竄崗、睡崗、遲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戲,被上級單位查處的待崗1—3個月。

(6)經查實發(fā)現有敲詐勒索客戶行為的,待崗3—6個月。如造成經濟損失,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另行處理。

(7)不履行工作職責,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待崗3—6個月。

(8)曠工1—3天的,待崗1—3個月;曠工3—6天的,待崗3—6個月;曠工6天以上的待崗1年。

(9)經查實弄虛作假、無故請病假的,待崗1—3個月。

(10)不服從行為規(guī)范考核的待崗1—3個月。

職工待崗視情節(jié)輕重設定待崗時間,待崗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待崗期間完成單位安排正常工作,按連云港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酬。職工待崗結束后不服從公司安排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分級負責制

員工行為規(guī)范考核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

1、職工被上級單位查處違反紀律行為造成公司不良影響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領導、分管領導、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控股公司主管領導不予支付1000元當年效益工資、分管領導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1000元、副職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部門負責人1000元。同類事項被上級單位再次查處的,當事人處罰翻倍。

2、職工被公司查處違反紀律行為的(行為范圍為第四章第1—3條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所屬控股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所屬控股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分(子)公司副職100元、分(子)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100元、部門負責人200元。

六、其它事項

1、原管理規(guī)定與本規(guī)定不符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規(guī)定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或辦法執(zhí)行。無管理制度和辦法參考的,經公司研究確定。

3、行為規(guī)范被考核違規(guī)的人員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優(yōu)。

4、各分子公司可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5、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公司員工行為規(guī)范考核工作小組。

6、本規(guī)定經民主程序審議通過后,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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