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器材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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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當事人需要取得對方標的物的臨時使用、收益而無須取得所有權,并且該物不是消耗物時,都可以適用租賃合同。下面是小編搜集的建筑器材租賃合同范本五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建筑器材租賃合同范本(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保 證 人:

  乙方為承建 工程(工程施工地點在 ),租用甲方建筑器材,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乙方預計租用甲方鋼架管 米,扣件 套,頂托 套,實際數量以發(fā)貨單據為準。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未歸還租賃物,視同乙方仍承租租賃物,本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二、乙方在提貨時由提貨人點清器材數量,驗收質量,提貨人的簽收視為對前述無異議。乙方承擔器材自發(fā)貨時至歸還止這一期間丟失、毀損及導致他人損害等器材本身及相關的任何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時,甲方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三、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貨、送回地點均為甲方倉庫,倉庫所在地為裝卸和運輸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代為乙方提供現場施工安裝指導,并可為乙方代辦運輸。裝、卸車費按如下標準計算:架管250米為1噸,裝車 9 元/噸,卸車 10 元/噸(包碼堆);扣件每1000套為1噸,裝車 9 元/噸,卸車 10 元/噸;頂托200套為1噸,裝車 9 元/噸,卸車 10 元/噸。

  四、乙方提貨前須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結時返還押金。押金收取標準為 。

  上述租金標準為未含稅租金標準,乙方在以收據領取發(fā)票時,另外補交與甲方承擔的稅金數額相等的租金。

  六、租期起止時間自發(fā)貨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計算租金。租金結算以發(fā)貨單和驗收單為結算憑據。乙方應于每月的十五號提請甲方結算租金,乙方未按時結算,甲方有權按照合同和已發(fā)貨情況計算租金作為當月度乙方應付租金。

  七、乙方應按月度交付租金,于每月的十五號將應交租金支付清結。乙方應按時給付租金,未按時給付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租金的3‰加收違約金至付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60天不交付租金,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后至租賃物收回前,甲方有權按照租金標準收取該期間的經營損失。八、乙方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租用的器械材。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不得轉租、轉借、轉換工地;不得截斷、焊接、打眼;如轉租、轉借、轉換工地,須經甲方同意。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前,須將器材上的附著物(泥沙)鏟除、清刷干凈。

  九、乙方需另外交納下列費用;扣件洗油費按 0.1 元/套收取;頂托洗油費按 0.2 元/套收取(乙方不得自行洗油);若鋼架管折彎,按 0.5 元/米計收校直費用;若超長超短鋼架管改制,按 0.5 元/根計收其費用。所收鋼管如由長變短,每根另收損耗費 0.5 元。

  十、租賃期限屆滿后,如乙方沒有歸還租賃物,則甲方可以視同租賃物已被乙方丟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但是在賠償款付清前,因乙方相關于實際占用租賃器材,仍需按租金標準收取費用。甲方可以按照如下標準收取賠償費;丟失損壞鋼架管、扣件、頂托按成本價值120%計收其賠償費;丟失損壞扣件螺桿、螺帽,則按0.5元/套計收賠償費;丟失損壞頂托螺母則按2元/套計收賠償費;丟失損壞頂托底盤則按2.5元/套計收賠償費;丟失損壞頂桿則按13元/套計收賠償費;如焊接按1元/套計收賠償費。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地為 乙方項目部工地 。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何一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費用包括訴訟費、鑒定費、律師費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十二、保證人愿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租金、滯納金、賠償費和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所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起算,共兩年。

  十三、乙方確認 為項目負責人,其身份證號為 。項目負責人的權限為:簽訂、變更租賃協議;履行租賃合同;提貨、指定或變更提貨人;進行租賃合同項下的結算;指定或變更合同結算人。項目負責人的預留簽字為 。乙方現指定的提貨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提貨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提貨行為乙方均予確認,提貨人的預留簽字為 。乙方現指定的結算人為 ,身份證 號碼為 。結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結算行為乙方均予認可,結算人的預留簽字為 。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相關費用結付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器材租賃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 XXXXXXXXXXXXXX建筑器材服務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承建 工程,租用甲方建筑器材,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工程地址: 二、乙方預定租用甲方鋼架管 米,扣件 套,頂托 根,等建筑器材,實際數量及時間以發(fā)收貨單據為準。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未歸還租賃物,視同乙方仍承租租賃物,本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三、乙方在提貨時由經辦人點清數量,驗收質量,乙方經辦人在發(fā)貨單上的簽字視為對所提器材無異議。乙方承擔器材自發(fā)貨起至歸還這一期間丟失、損毀及導致他人危害及相關的任何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時,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驗收標準驗收。

  四、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貨、送回地點均為甲方倉庫。裝卸費和運輸費均由乙方自理,甲方為乙方提供現場施工安裝指導,并為乙方代辦運輸,裝卸費按如下標準計算,裝車費 元/噸,運輸費 元/噸,卸車費(包碼堆) 元/噸。(為簡便計算,鋼架管250米計1噸,扣件1000套計1噸,500型頂托200根計1噸,700型頂托150根計1噸)。

  五、甲方所提供鋼架管規(guī)格為:1.5米、2.0米、2.5米、3.0米、3.5米、4.0米、4.5米、6.0米,(異型另議)。

  六、乙方提貨前須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結時返還押金。押金收取標準為 元/噸。

  上述標準為不含稅標準,乙方需要以發(fā)票結算時由乙方承擔相應稅款

  八、租金結付和方式:租金按租用天數計算,自發(fā)貨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計算租金;租期超過三十天,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以發(fā)貨單和驗收單為結算憑據。乙方每月5日前必須一次性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未按時支付的,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加收違約金至租金繳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45天仍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自行收回租賃物,并由乙方承擔所需全部費用。

  九、乙方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經甲方同意認可,不得將所租器材轉租、轉借到其它工地、單位或個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所租器材,并視乙方違約。

  十、乙方合同簽訂人不能親自到現場辦理器材租賃手續(xù)時,則由乙方委托 到甲方場地辦理相關租賃手續(xù)。

  十一、材料供應保障: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工程所需器材數量,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材料計劃表,甲方保障供應。如乙方未報計劃,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安全責任:自乙方從甲方倉庫提貨出庫后,中途所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在施工安裝、使用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及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三、材料歸還驗收標準:鋼架管尺寸短于出租時5公分以上,吹洞、焊疤、嚴重彎曲無法校直,管體有裂紋、壓扁等時拒收,扣件主芯損壞、葉片斷裂、螺桿螺帽損壞或丟失時拒收。

  十四、其它費收取標準:

  1、鋼架管校直費為: 元/米,

  2、鋼架管刷油漆加收: 元/米,

  3、扣件清理上油費為: 元/套,

  4、扣件螺桿螺帽丟失賠償: 元/套,

  5、頂托清理上油費為: 元/根,

  6、頂托螺帽丟失賠償: 元/個,底板為 元/個,

  7、輪扣輪盤變形: 元/個,輪盤損壞: 元/個,

  8、輪扣插頭損壞: 元/個,套管損壞: 元/個。

  十五、合同一經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如某一方卻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合同,必須在合同簽訂三日內向另一方提出撤銷,否則視為違約。

  十六、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何一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費用包括訴訟費、鑒定費、律師費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關費用結付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筑器材租賃合同范本(三)

  合同編號: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對使用設備時間在一個月以下的不租賃。承租人凡低于一個月的租賃期,又急需使用的設備,租賃費按整月計算。

  第二條:收取各種設備租金的計價標準:

  物品名稱

  規(guī) 格

  單 位

  價 格

  備 注

  租賃費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費自提貨之日起計收租賃費。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的1日為結算日。全部租賃物送還之日為租賃費清之日

  第三條:押金

  原則上按所租設備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價15%,押金待租賃物全部送還驗收抵作租金或作為賠償結算,先交押金后提貨。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設備使用清單。由出租人負責運送,運費由工地直接結算。提取租賃物時當場驗收,并辦理機械完好手續(xù),送還時應清刷干凈,否則應加收清除費用。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保管維護與使用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承租人應按賠償價格表向出租人賠償。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資不得調換,否則按租賃物價格表賠償。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彎,否則按本條第一款賠償方式賠償。

  第六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賃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賃費,應向出租人繳付租賃費日5‰的違約金,如超過30天不能繳付租賃費,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租賃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時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設備供應不足或供應不及時,出租方不承擔責任。

  2,如承租人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還全部租金2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而給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工程完工結算時,對丟失的設備,可暫按賠償結算,對賠償金不能在一個月內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權對丟失的設備連續(xù)計收租賃費。直至賠償金和連續(xù)計收的租賃費還清為止。

  第九條:租賃物價格

  鋼模板丟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頭丟失每個1.5元,模板卡丟失每個0.4元,鋼架板丟失每塊150元,鋼架管丟失每米12元,底座丟失每個5元,扣件丟失每3.80元,螺絲丟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 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器材租賃合同范本(四)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按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承建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

  二、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出具該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復印件,具體業(yè)務辦理人員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三、租賃物資的型號和數量乙方提前5~8天向甲方提供計劃,以保證物資供應的及時性,乙方自行提取租賃物資,用完后送回甲方驗收,裝卸費用及運費均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需要委托甲方代辦,運費55元/噸,裝、卸費各20元/噸。

  四、租賃時間:從領取租賃物資日起至歸還完畢止,所有物資最短租賃時間期限不能低于90天,如果租賃時間不足90天按90天計算。

  五、乙方委托提貨人、收貨人姓名如下: ,對甲方提供的物資具體規(guī)格、型號、質量、數量驗收無異議簽字生效。即提貨單及收貨單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異議,可以拒絕簽收,或當場更換。甲方不承擔使用過程中的任何責任。

  建筑器材租賃合同范本(五)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項目有關建筑器材租用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

  1、乙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筑器材,甲方同意有償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明細附表:

  2、租賃物未經甲方同意,其他方不得轉租第三人,不能出賣租賃物或用作擔保。

  3、甲方應按約定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甲方組織運輸工具負責將租賃物運送至乙方指定工地、指定地點,運費、裝車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應當及時點清租賃物數量,檢驗質量,同時辦理接收確認手續(xù)。在租賃物進場、裝卸及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人身損害事故所引發(fā)的法律和經濟責任均由甲方自負。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根據工程情況,租賃期暫定為自 年 月 日(具體以乙方通知為準)至實際工程結束為止。如乙方需要延長租期的,雙方可以協商續(xù)租。

  第三條 用途

  乙方租用租賃物用于 工地,不得轉用其他工地,甲方同意的除外。

  第四條 租金支付

  1、以甲、乙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的收貨單、發(fā)貨單的實際數量為最終結算依據,雙方約定每 個月辦理一次結算確認手續(xù)。租賃物退場后 個月內雙方辦理最后結算手續(xù)(結算手續(xù)必須由委托代表人簽字蓋章后才可作為結算依據)。

  2、合同金額(暫估): ¥: 。(超出合同金額時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付款時間及方式:

  3、在乙方付款的同時,甲方必須開具真實有效的稅務發(fā)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或者扣除與國家稅金等額以上的費用。

  第五條 租賃物退還

  退還租賃物時由甲方負責裝車收回,所需費用經雙方確認后由乙方承擔。退還租賃物時,甲方須委派專門人員到乙方工地現場與乙方有關人員一起清點數量和租賃物狀況,并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在甲方人員簽字確認后,即視同乙方已經完成了退還租賃物義務。

  第六條 租賃物損壞賠償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造成租賃物丟失、報廢、損壞的,應當按照租賃物市場價并結合原租賃物折舊情況作價賠償給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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